尊敬的消费者、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
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更新要求,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之规定,现就提前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新版国家标准事宜声明如下:
一、提前实施新版国家标准
公司决定,自2026年4月28日起,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25)。
二、实施范围
提前实施新版国家标准的预包装食品为承德露露股份公司生产及其委托加工、全资子公司郑州露露饮料有限公司和露露植饮(淳安)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的全系列产品。
三、实施安排
1.新研发产品标签设计全部按照新版标准要求执行;
2.现有库存成品和包装材料按照原标准执行,待老版包装材料消耗完毕后,开始按照新版标准要求对产品标签进行改版;
3.为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供应的影响,兼顾生产与库存的合理周转,我公司将分阶段、分品类进行包装切换,最终所有产品将于2027年3月16日前完成旧版标签消化及新版标签的更新。
四、承诺与说明
提前实施新版标签要求的产品,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制作和使用,确保标签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在过渡期内,市场上会出现同一产品"新旧包装并存"的情况,我公司承诺,始终将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无论新旧包装产品,品质和安全始终如一,均通过严格质量检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可放心购买与食用。
特此声明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2026年4月27日